内部統制

董事会负责罗托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董事会对系统有效性的审查是在审计委员会的协助下完成的。

2018年,董事会定期审查集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的报告载于年报第62及63页。

在检讨年度内及截至报告获批准之日为止,所采用的系统均符合守则及财务汇报局《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相关财务及业务报告指引》。

集团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特点

审计委员会的所有成员都收到审计委员会的文件和会议记录,其中载有审计委员会对集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的评估。所有非执行董事均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执行董事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使Rotork能够适当应对财务、运营、合规和任何其他风险的框架的关键要素包括:

  • 集团范围内的政策和程序,包括权限级别和职责划分;
  • 培训员工与他们的职责有关的政策和程序;
  • 持续监控业务表现、主要风险指标和符合程序的程度;
  • 董事会保留事项的正式时间表,包括审查集团战略的责任;
  • 设有外部举报热线的正式举报政策;
  • 健全的保证程序和对财务报告以及健康和安全程序的控制;
  • 来自业务部门的定期控制确认。

整个2018年,普华永道提供内部审计服务的安排一直在继续,该职能由来自普华永道的经验丰富的风险和内部审计主管领导。